阜新举报事件 真相亟待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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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实名举报政法委副书记聚众吸毒淫乱

阜新举报事件 真相亟待还原

举报已过数月但网上关注不减反涨 阜新市决定重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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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京报、新文化报

  

  近日,身患绝症的辽宁阜新市海州区人大代表上官宏祥,网上实名举报该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聚众吸毒、淫乱。针对举报,阜新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告诉记者,警方调查显示,上官宏祥“纯属造谣”,而被举报者于洋则称,并未受到调查。11月19日晚,记者获悉,阜新市委书记决定,由市纪委牵头,市公安局配合,重查此案。11月24日,阜新市公安局称,调查者还在北京。

  起因 绝症患者实名举报

  本月初,上官宏祥在网上提供的录音中,女大学生李静称被当众口对口喂毒品,并被迫集体淫乱。录音中,李静称,今年3月至5月间,她至少4次被迫参与了类似活动。上官宏祥称,录音中屡次提到两个参与者,分别是现任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和阜新市公安局交通科科长韩景岩,两人多次组织聚众吸毒,迷奸数名妇女,并强迫集体淫乱。上官宏祥指认,2009年6月5日,趁他不在,于洋等人带领20余人在他所开工厂生活区内聚众淫乱吸毒。之前,于洋等人数次借用上官厂房,或在宾馆进行此类活动。上官宏祥介绍,李静24岁,毕业于东北某大学,今年3月份成为他旗下企业员工。上官宏祥共出示了三份受害者录音和文字材料。3人分别指控,于洋等人威胁她们监控上官宏祥,并通过吸毒淫乱控制她们。在网络举报前,上官宏祥称,已向各级纪委部门递交上访信。 

  9月30日,阜新市委书记姚志平曾批复,要求当地公安局调查。但警方调查后称“纯属造谣”。目前,上官宏祥还未收到立案通知。

  存疑 两人曾有过节?

  八年前上官的煤矿和一个名为周维廷的矿紧挨在一起,出煤口只有一个,销售线路也只有一个。因此,双方经常为了煤矿划界问题产生纠纷。

  上官指称,竞争对手周维廷的后台是于洋。他说,当时于洋要求各矿矿主按出煤的20%给他暗股,由其妻或亲戚代收。自己虽然没给于洋股份,但每年都会送给于洋3到5万元不等的礼金。

  上官说,虽付礼金,但没有给干股,而竞争对手周维廷却满足了干股要求,时任阜新县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的于洋,便站在了周的一边。不过,针对上官上述指控,现任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的于洋予以否认。

  回应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回应 清者自清

  对于上官宏祥的举报内容, 11月16日,被举报者于洋表示,他的工作没有受到上官宏祥举报的影响。于洋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该干什么干什么。”于洋最后在电话中劝记者到阜新实地调查。

  11月24日,于洋一直不接电话。记者到阜新市交警支队找到了另一个被举报人韩景岩。在举报中,上官宏祥提供证据认为,“于洋与韩景岩多次参与组织聚众吸毒、淫乱”,对此,韩景岩的态度与于洋一样,“组织正在调查,没有什么可说的”。

  阜新警方曾称,李静的录音和材料是在上官的殴打下被迫提供的。北京市林业局一位男子和北京书画院的一位领导表示,曾听李静亲口讲述自己被迫参与于洋组织的吸毒淫乱的事情。

  新华社昨发表评论

  阜新“举报事件”

  应尽快查清

  辽宁阜新市一名区人大代表举报市政法委副书记“聚众吸毒、淫乱”事件越闹越大了,是真是假,对被举报人乃至广大干部的形象影响甚大,应该尽快核实,公布真相。

  这起“举报事件”历时已有数月,当地有关部门几经调查,均以“纯属造谣”收场。11月初,举报人在互联网上公布了举报内容,使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依法举报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是法定的公民权利,但权利必然伴随责任和义务,如果举报失实,构成侮辱诽谤罪,举报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对此,作为区人大代表的举报人应心知肚明,却仍然不依不饶地“举报”,可见决心之大,也可见案情之重。如果没有权威的调查结论,恐怕不能让举报人信服,也无法让公众信服。

  “举报事件”真相出来得越晚,社会影响越糟。及早查清和公布真相,才能维护政府和干部形象。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