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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两个月 买家的尾款还没付清
业内人士提醒:要考察买方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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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我已经买掉了,就是拿不到尾款。”张女士烦恼地说,首付款买方付给我了,也过户了,可是过去2个月了,尾款一直没有收到,原因是买方的贷款一直没有办下来。
“当时合同中约定自过户日40日来贷款能办下来,但是早就超过了40天了,要付违约金的。”张女士急着等钱用,而买方对张女士的答复是,银行政策一变再变,贷款放不出来,自己也没有办法。既然违约了,违约金也要等银行贷款下来再说。
近一段时间,像张女士遭遇的人还不在少数。那么,张女士怎么维权呢?为此记者采访了金华市赤松律师事务所的姚立强律师。“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讲,贷款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除非在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否则,是否获得贷款,筹款是否困难,都与卖家没有关系,只要双方的购房合同生效,购房者就就必须支付房款,否则就构成了违约。
同时,买方违约拖欠支付房款时,卖方可以理直气壮地索要房款。“除了要求买方继续支付房款以外,还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和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他说,经过合理催款,并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在一个合理的等待时间之后,买方还是拖款不付的话,卖方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买卖合同,不再出售房子。
业内人士特别提醒,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约定了买方要用银行贷款支付房款,而由于贷款政策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银行不能房贷,造成买方不能按照合约中规定的时间交纳房款时,同样要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卖方一定要充分地考虑到买方的自身支付能力和他在银行中的信贷能力,否则自己着急上火也见不到房款。”
本报见习记者 陈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