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涉十宗罪,将30余名保护伞拉下马引发青岛警界“大地震”
黑老大聂磊昨被执行死刑
获知执行死刑当夜连抽5包烟,行刑前见母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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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法制日报
身涉十宗罪,将30余名保护伞拉下马的青岛聂磊涉黑案头目聂磊,昨日上午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注射死刑。在获知将要被执行死刑时,聂磊当晚连抽了5包烟,几乎一夜未睡。
被当地人称为黑老大的聂磊,曾用名张泷、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青岛市,这位在青岛大名鼎鼎的“黑老大”从16岁开始就有犯罪记录:1983年9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年后改判拘役6个月;可刚恢复自由身不到一年,1986年7月又因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去年3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妨碍公务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等十项罪名,判处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年8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青岛聂磊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罪犯聂磊执行死刑的命令。
2013年9月15日,执行人员将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结果通知给聂磊,获知消息的聂磊像是遭遇了痛击,当天夜里,聂磊一直不停地抽烟,竟然连续抽了5包香烟。
依照法律规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聂磊的亲属进行了临刑会见。9月16日,聂磊的母亲坐着轮椅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胶州市看守所,见到母亲后,聂磊嚎啕大哭。
“哭得撕心裂肺,几百米之外都能听到哭声,我们还以为谁死了什么亲人。”一位恰好在附近的知情者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