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改判3年赔2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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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机超载压垮大桥一审判赔1556万

二审改判3年赔273万

法院认为桥的质量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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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驾驶超载110多吨货车通过宝山寺白河大桥导致桥体坍塌,司机张文军被北京怀柔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连带赔偿公路局1556万余元损失。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对此案二审宣判,法院认定一审对被毁桥梁的价值认定有误,导致量刑及民事赔偿数额失当,法院依法改判,终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文军3年有期徒刑,连带赔偿数额减为273.8万余元。

  张文军的家属在宣判后表示,虽然改判之后赔偿数额减少了很多,但家里还是赔不起。二审中,张文军表示,造成这样的损失全部由他承担不公平,量刑也过重。

  张文军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一审判赔的1556万是公路局自己主张的造一座新桥的数额,“就是撞了辆夏利,非要赔一宝马,太不公平了。”二审期间,二中院依法重新评估,认为被毁宝山寺白河桥的价值为273.8万余元。

  针对辩方提出的白河桥存在质量问题,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该桥存在质量问题,白河桥垮塌的原因是车辆荷载严重超重。 图文均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