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加班遇车祸身亡
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汪晓池 整理
案例回顾
2014年2月8日,何某进入某造纸企业工作。当时单位跟他签订的是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是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未定。进公司以后,何某工作认真,与同事关系也不错,受到了大家的好评。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悲剧会发生的如此突然。在进入公司的第十天,因为生产任务较紧全公司职工进行加班作业,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多才下班回家。
就在夜深人静的回家路上,一辆超速行驶的大货车撞倒了何某(何某不承担事故责任)。送至医院全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何某不幸医治无效离开了人世。而此时何某的妻子刚有孕在身,且何某进厂只有十天。逝者已矣,如何维权并获得充分的赔偿,对于家属来说是最关切的问题。
律师点评
通过对该事件客观事实的分析,何某在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伤害受死亡,属于工亡。用人单位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何某又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事故肇事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则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在工亡赔偿的处理中,何某的家属须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处理工伤赔偿的前置程序,经过劳动部门的行政确认,何某工亡的法律事实才被认可。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中,侵权人应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尽管何某是农村户口,由于其多年从事非农行业且以非农行业的收入作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故仍然可以按照城市居民的标准计算赔偿。
而在工伤的赔偿中,何某的家属须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处理工伤赔偿的前置程序,经过劳动部门的行政确认,何某工亡的法律事实才被认可。何某的父母都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收入来源。
可问题是何某生前只工作了十天且劳动合同亦没有明确工资数额,无法知道他的工亡前的月平均工资水平,那么该如何计算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呢?可按照单位内同一工种的岗位工资;无同一工种的,可以参照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另外,由于他的妻子已经有孕在身,胎儿也应得到供养亲属抚恤金。
在本案中,何某属于工伤(亡)与交通事故受害相重合的特殊情况,在浙江省内,其家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