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性别比
张贤亮有部小说名为《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但很遗憾,他没能出姊妹篇《女人的一半是男人》。之所以遗憾,是因为男人离不开女人,女人也离不开男人,一半的男人与一半的女人,人类社会才能得以和谐存续,健康发展。
如果男的多了女的少了,男女比例不均匀,将会怎么样呢?
事实上,人类社会的性别比确实是一个不得不说的严肃话题。
我们知道,地球生物圈中的高等生物多是两性生殖的。要使物种遗传物质能在代际间顺利传递,就涉及到两性的数量比例关系,尤其是在人类走出性杂乱蒙昧之幕步入专偶婚乃至建立一夫一妻制家庭,适婚男女比例是否正常,将直接影响其能否顺利婚配组建家庭,进而影响到人口再生产和生活资料再生产,也将影响到整个社会运行。
被称为现代人口学之父的英国经济学家J·格兰特(1620—1674)于1662年出版了《关于死亡表的自然的和政治的观察》,公布他发现的出生婴儿中男婴比女婴多十三分之一的规律(即13个女婴对应出生14个男婴,可换算成100个女婴对应约108个男婴)。这一发现后来演变成人口学上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指标(活产100个女婴对应活产的男婴数),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条件下,正常值为103—107。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1871年首版)中还证实了这一规律的普遍性:两性生殖的哺乳动物(如马、狗、绵羊等)、卵生生物(如家鸡、蜂鸟),甚至昆虫类的蝴蝶,出生的雌雄子代的比例都接近这个数值。
其实,从同批人剖面上看,人类性别比分为多个不同量值:一是胎儿性别比,即出生前的性别比,高达130左右(孕期男性胎儿的自然流产率高于女性胎儿)。二是出生性别比(男婴略多于女婴)。三是适婚人口性别比。由于正常情况下的男童死亡率高于女童,到达结婚年龄时的男女比例将接近1:1。这一比例是否正常,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适婚人口能否顺利婚配及人口再生产能否顺利进行,历来为社会所高度关注。四是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伴随男性从事高危职业而来的死亡率高于女性,成年(或劳动)人口的性别比呈持续下降趋势,直到老年时的性别比会大大低于100。
由上可知,从同批人的视角看,性别比是开高走低的。
物质文明形态及其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文化和行为选择。由于男女体能差异和男婚女嫁习俗,我国在数千年的农耕文明历程中,生育文化自古就有较强的男婴偏好。描述上古社会风情的《诗·大雅·思齐》载:“大姒(即太姒)嗣徽音(指太姒能继周文王之母太任而有美德),则百斯男”,意在颂扬周武王之母太姒贤惠且生众男,且男女婴待遇迥异:“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褆”)(《诗·小雅·鸿雁》。由奴隶社会经春秋战国时期男尊女卑观念的熏染,进入封建社会后,男婴偏好越发强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子成为妇女“七出”之首,民间甚或出现了遗溺女婴的陋习。
在经济、文化、制度及人种等多要素共同作用下,我国历来出生性别比就偏高。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确实会对未来适婚人群的婚配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就此断定将出现3000万光棍,怕有点言重了。
因为婚配男女人群是个区间概念,且区间上下限的弹性较大,如某男找对象不一定就非同龄某女不可,上下误差3岁、5岁,甚至10岁,亦未尝不可;从优生学上讲,婚配男女年龄差的拉大是优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将出生人口看作是连续的队列,则婚配区间就是环套性的,从人口总体来讲,其实是没有区间限制的;同时,现实中的二次婚配比例日益增多。这些都是缓解婚配压力的因素。不过,适婚人口性别比失调,会造成婚姻挤压现象,于社会毕竟不是件好事。
那该咋办呢?
首先,保护好女性资源,严厉打击人工选择胎儿性别;同时,养育好女童,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顺利进入婚育年龄。其次,增强社会宽容度,在不逾越法律底线和不悖离道德准则的情况下,放宽人们对婚姻行为的选择自由。三是完善有关制度,从地球村的视野下,让需求创造供给的法则在婚姻市场上发挥应有的作用,而绝非是某教授所说的合伙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