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辆电动车,却只能在景区开 价值百万的豪车,两次路上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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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辆电动车,却只能在景区开
价值百万的豪车,两次路上熄火

金华市公布2015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四个与汽车消费有关
今天本报联合FM104.4金华之声,推出3·15消费维权特别活动,欢迎你来

作者:见习记者 何贤君 阅读数:0

  昨天下午,金华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通报了2015年度消费维权情况。2015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中,有四个与汽车消费有关。

  另外,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天,本报联合FM104.4金华之声,推出315消费维权特别活动,欢迎你来现场参加。

  四大案例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与2014年相比,金华去年交通工具类投诉同比上升了53.2%。主要以汽车类投诉为主,反映的问题也五花八门。如发动机、空调的性能故障,对售后服务质量的异议,抱怨汽车保养服务差,汽车销售合同纠纷等。

  案例一:

  维修不当引发自燃

  去年3月8日,因为意外事故,义乌何先生将自己的尼桑车拖到4S店维修,3月20日维修完毕并交付使用。

  4月14日,这辆停在车库的车突然自燃,造成该车引擎仓完全损坏,发动机盖损坏严重,车辆面目全非。

  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该车方向盘一侧引擎仓内、电瓶及保险丝交界处,起火原因排除了人为纵火、操作不当等因素。

  而这正是上次在4S店维修的部位,何先生认为自燃是因维修不当造成,遂到义乌市消保委投诉。经消保委多次召集调解,双方终于在5月29日达成一致,该车作价8万元由4S店收购。

  案例二:

  信息沟通不及时延误车主上牌

  去年9月底,黄某在金华市恒龙捷豹路虎4S店订购了一辆路虎极光汽车。11月26日办理上牌手续时,却被告知车子是外地调来的,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所以一时不能办理上牌。

  黄某向金东区消保委投诉,经工作人员调查,虽然该车系新车,商家也曾事先说明需从外地调车,但确实没有告知消费者相关证件资料不能随车交付,导致延误了消费者办理上牌手续。

  经多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4S店尽快交付车辆的所有资料,协助消费者按程序办好上牌手续;为弥补过错,4S店另行赠送消费者3次保养,1次全车镀金。

  案例三:

  新买的电动车不能上路

  买了不到2个月的四轮电动车,上路时却被交警拦下,车主曹先生要求车行退车退款。

  武义县消保委调查发现,该电动车不在国家工信部公布的目录范围内,不属于可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机动车牌照、允许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它只具备电动旅游观光车合格证,只可在旅游区内部使用。

  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方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退车,按该车使用时间相应折价后退回消费者货款29000元。

  案例四:

  价值百万的豪车无法启动

  张女士去年5月在市区东阳街保时捷4S店买了辆保时捷,售价103万元,7月19日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汽车无故自动熄火,怎么操作都没反应。经检查发现是燃油杆出了问题,但4S店不予以处理。

  张女士投诉到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初次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商家负责免费维修,并且赠送延保二年、机油以及保养等售后服务。

  一个月后该车再次出现同样状况,消费者再次投诉至消保委要求退车。经济开发区消保委立即聘请汽车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保时捷4S店收回保时捷,换成卡宴试乘试驾车。

  活动预告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天,浙江日报报业集团金华分社联合FM104.4金华之声,重磅推出3·15消费维权特别活动。

  维权范围涉及普通消费、汽车、金融等多个领域,活动现场专家阵容也非常强大。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金华市质量监督局、汽车高级维修工程师,金融领域专家将一一坐镇现场。到时候,他们会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耐心答疑。

  活动时间:3月15日11:00~15:00

  活动地点:帝壹城正大门西侧

  我们的投诉通道也已向广大市民开通:

  参与方式

  1、拨打热线:浙江日报报业集团金华分社:0579-89111111

  FM104.4金华之声:0579-82362218

  2、微信爆料:关注“浙里金华”(微信号:qjwb89111111),通过微信下方菜单进入活动页面;或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315”,根据提示进行维权和推荐。

  关注“金华行风热线”(微信号:jhhfrx)或“金华之声”(微信号:fm10441044),在对话框中通过语音或文字直接投诉。

  见习记者 何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