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套餐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宣称数天即可毕业
本报记者暗访直播培训机构——
“话术培训班”,批量生产爆款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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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课上下发的练习“剧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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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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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勇直播间推销的珍珠项链 |
“来,开播给你炸”“炸一波新粉福利”……当下,直播间“硝烟味”十足,犹如商家抢客战场。镜头里,带货主播们表情亢奋,每天向消费者高喊,“买货需要拼抢,这波优惠错过,就真没有了”……
当“轰炸”式推销成为最有效的情绪催化剂和催单套路的同时,直接服务直播的“话术培训班”也火爆了起来,大批同质化主播正在“速成流水线”批量化生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记者暗访相关培训机构,一探究竟。
让消费者“上头”的直播间
最近,在主播们一波又一波“开炸”下,杭州市民安妮买了过季羽绒服、方便面、珍珠项链……3月13日,快递陆续被送到,安妮一口气签收了11件商品,某购物app显示还有31件商品在路上。
这时,安妮才觉得不对,“怎么不知不觉下了这么多?”她只记得,主播们反复强调,“慢一秒都没有的价格”“只有一单,需要拼手速和网速”……随着主播喊出“321上链接”,她也一次次不由自主地下单,生怕没抢到。
安妮的困惑,很多消费者都有。而安妮也逐渐发现,同样的话,其实主播每天都在重复,就像街边小店永远挂着的“清仓大甩卖、最后三天”。
3月12日,在某个珠宝直播间,钱报记者看到“疯狂”一幕,数秒内,5单被抢完,120单被抢完……主播王勇一边介绍“珍珠好比茅台,放一年贵一年”,一边不断强调“现在买能省钱”。
一款珍珠项链,“点关注减1000元,亮灯牌的再减1000元,在国外都是五位数的货,我们只有6条。”一番铺垫后,他放出“王炸”——666元!不到五秒,30条项链告罄。
记者注意到,这款珍珠项链,在其店铺售价本身就是666元。
四小时的直播,尽管平均在线观众只有五六十人,但卖出了上百件饰品,成交额数十万元。“卖货就看讲故事的功力,即使正价格出售,也会说成亏本卖,让顾客觉得赚到了。”王勇坦言,如果不玩催单话术,商品肯定没这么好卖。
但引导消费者冲动消费,商家也可能面临高退货率,王勇直播间退货率就达到40-50%。不过,很多电商人士认为,主播拿下订单是首要目标,能发货就意味着成功了大半。
被批量生产的“演员主播”
熟悉电商直播的消费者会发现,多数直播间都有相似的话术,“秒拍秒付”成为主播们的口头禅。而在这背后,其实是经过流水线打磨的“速成主播”。通过模式化培训,最快5天就能教会一个新人掌握夸大、虚假话术催单的“绝杀技”。
按照网络上的课程广告,钱报记者以学员身份,来到杭州城东的一家直播培训机构。
当天上培训课的,有数十位学员。课上,老师下发一张练习纸,要求学员照着练习。话术里写着,“不为卖货赚米,只为给大家带来一波福利”“拼手速拼网速的时间到了”……在老师们不断地教导、纠正下,不到一小时,此前做自我介绍还略显羞涩的学生,已能在台上鼓起勇气展示训练成果,得到表扬。
“来,姐妹们。今天这波福利,只有此时此刻现在有,如果明天来,不好意思真的没有。”老师继续示范,语气坚定,声音响亮。他要求学员们必须用情绪传达“立马下单”信号,避免消费者思考是否值得买。
时代推移,“剧本”也要实时更新。“比如,三四年前你看到卖床单的主播说,老板跑路,亏本清仓。但是随着平台新规、热门语言的更新迭代,话术也在更新。”培训班的老师李乐介绍,现在他们总结比较有效的一种方式,便是表演“炸福利”。
记者获悉,直播话术培训颇受热捧,此类培训班该公司已经举办了百余期,学员来自全国各地。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做了几十年生意的老板,都被“五天四夜,爆款主播”的广告吸引而来。
目前,市面上相关培训套餐在千元至上万元不等,一些机构均宣称数天即可毕业。但社交网络上也不乏学员投诉案例,声称被这些机构“割了韭菜”。
引导冲动下单或构成欺诈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告学教授廖秉宜也注意到,直播间下单与传统购物相比,确实更容易让消费者非理性购物。
廖秉宜认为,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具有强烈外部刺激、即时决策和非计划性三个特征。当消费者在消费场景中接收了充足的商品信息和情绪价值,满足了自身的互动、兴趣、情感等诸多需求,会逐步建立起对主播及直播间的信任,“这会降低消费者在虚拟消费场景中辨别真伪、优劣等方面的能力。”
“根据心理学的S-O-R模式,外部强烈的刺激是消费者产生冲动消费行为的主要因素。‘倒数321上链接’‘限量限时’‘先到先得’‘粉丝福利’‘原价xx现卖xx’等话术,催促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下单,容易造成消费者冲动消费。”廖秉宜说。
事实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也有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来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毛梦凌律师向钱报记者表示,带货主播发布虚假或令人误解的信息,且致使消费者冲动消费,该行为或将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加倍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毛梦凌建议,消费者在决定下单前,可对直播画面录屏存证,对商品质量、产地、性能、原料等关键信息与经营者进一步核实,收货时录像确认商品现状,并妥善保存包含邮寄信息的包装。电商平台也需加强监管责任,对虚假、浮夸、诱导性很强的账号,及时予以处罚、限流,必要时可取消其直播带货功能。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安妮、李乐、王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