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发布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奢侈品再造、会员“薅羊毛”,这些行为触碰了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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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图由AI生成 |
本报讯 在“直播之都”杭州,一股蓬勃兴起的二手奢侈品消费浪潮,也正在悄然重塑城市商业生态:从潮流聚集地的小巷精品仓,到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品牌集合空间,持续吸引Z世代及新中产群体的关注与参与。
但热潮之下,创新亦伴生挑战。
部分经营者尝试开展“循环再造”“联名复刻”“配件混搭”等新型商业模式,但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国际知名奢侈品牌标识、经典设计元素或标志性包装,背后潜藏着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成为行业高速扩张中不可忽视的“隐性红线”。
4月23日,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守护创新 智引未来”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25年度杭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民事、行政、刑事领域,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数据要素等前沿领域,集中展现了过去一年杭州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实践成果与裁判规则导向。多个案例聚焦新商业模式背后面临的新法律挑战。
二手奢侈品
不是想改就能改
“奢侈品牌二手包再造案”聚焦了循环经济背景下,二手商品再造引发的商标保护前沿问题。
该案中,被告方之一的深圳棒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棒某公司)将废旧奢侈品包消毒拆解,制成可供二次使用的材料,再重塑成新包袋。但其销售的15款包袋上,使用了与某知名奢侈品公司的权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同时在部分产品链接名称、商品销售页面使用“THIS IS NOT ××××(品牌名)”“REMAKE HANBAGS ××××(品牌名)格纹软盒包”等标识。
对此,该知名奢侈品公司提起诉讼。
该案焦点在于:对流通中的商品进行翻新改造等行为,是否适用商标权利用尽原则。法院认为:“应考虑是否使商品发生了实质性改变、是否会影响商标的品质保障功能,是否明确告知并显著标识产品为翻新再造产品等因素,并结合交易习惯和相关公众的一般认识进行综合判断。”
本案中,棒某公司在重造过程中,对原有奢侈品包袋的形状、配色和整体外观进行了实质性改变,但仍继续保留原包袋上的商标标识。同时,并未能充分证明包袋材料来源于正品二手包袋,而全英文表达或中英文混合的宣传标语,也会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
最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棒某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棒某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05万元。
相关负责人提到,如果将回收的正品二手包袋作为旧物改造的材料使用,应当将包袋上的原有标识进行遮挡或去除,同时在新的包袋显著位置使用醒目字体标注自己商标信息,并显著区别于原有商标标识,“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应当是以履行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为前提。”
囤数十个会员账号“薅羊毛”
被判赔偿30万元
当下,“消费—积分—兑换商品”的闭环式商业模式,已深度融入大众日常,也是商家构建用户黏性、驱动复购增长的核心营销机制之一。
然而,却有人将其视为商机。在某知名火锅品牌“低价代金券”不正当竞争案中,被告朱某某通过囤积数十个该品牌会员账号,以较优惠的价格在线上出售代金券吸引消费者,形成了“出售代金券用于结账-累积虚拟币-用虚拟币兑换代金券”持续滚动获利模式。近两年时间内销售达6万单以上。
余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某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基于会员制度享有的竞争权益,增加了原告的维护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其正常经营,损害其合法权益,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判决朱某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中,法院明确对寄生式商业模式说“不”,提示消费者及经营者“用券有道”“逐利有道”,为平台经济时代的公平竞争确立了行为标尺。
据悉,过去一年杭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997件,同比上升35.91%,审结11686件,同比上升38.23%。对28件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达5735.66万元,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创新者得到有力保护。
本报记者 盛锐 通讯员 吴媛媛

